我们秉承资产所有者的精神,将机构置于个人之上,强调长期利益高于短期利益,在不同经济周期内确保员工与股东的利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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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马锡的薪酬框架致力于培养高效绩优、有担当的机构文化,让员工带着坚定的跨世代使命感去思考与行事。我们兼顾短期业绩与长期价值创造,并与股东同舟共济,共享收益,共担损失。
在争取人才方面,我们对标全球、区域和当地相关市场,特别是金融行业,来制定基本薪酬。短期花红取决于财务和非财务目标的完成情况。中长期奖励取决于投资组合回报,占据我们年度总薪酬的主要部分。
递延奖励和回拨机制是淡马锡薪酬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富增值花红储备取决于投资回报与经风险调整后资金成本之间的差值,而负的投资组合回报决定了回拨资金额度。
递延奖励和回拨机制是淡马锡薪酬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奖励最长可递延12年派发,并取决于市场风险和回拨机制,考虑到了在不同市场周期内回报的可持续性。
奖励最长可递延12年派发,并取决于市场风险和回拨机制。
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淡马锡的1年期股东总回报率为-5.07%,3年期股东总回报率为7.74%。财富增值比总体投资组合经风险调整后的资金成本9%低了547亿新元。
奖励最长可递延12年派发,并取决于市场风险和回拨机制。
预算范围内的年度现金花红取决于公司、团队和个人的业绩表现。年度业绩目标之一是3年期平均股东总回报高于3年期的平均长期债务成本。
除了财务目标,我们的“开拓创新”计划奖励完成非财务目标的员工,这些目标旨在强化机构组织、贡献社群、关爱自己与家人。
根据每位员工4年里的业绩表现及贡献,淡马锡财富增值花红储备(无论正数或负数)的一部分,会用来派发至每名员工的名义财富增值花红储备账户。
如果财富增值花红储备的结余是正数,高级管理层可兑现其财富增值账户结余三分之一的奖励,中层管理人员可兑现二分之一,初级管理人员及支持团队则可兑现三分之二。因此,高级管理层被延期兑现的花红储备更多。
部分结余以联合投资单位形式递延派发,在未来3年内兑现。联合投资单位的价值会随投资组合表现或市场风险而增减。如果投资组合出现负回报,剩余财富增值花红储备的结余将可能被回拨。
淡马锡员工可能获得以业绩或时间为兑现条件的联合投资单位。联合投资单位的价值会随公司每年的股东总回报而增减,以此巩固公司的资产所有者文化。这些联合投资单位的有效期为12年。
部分正数财富增值花红将用来派发淡马锡联合投资单位。这些奖励只有在投资组合多年的表现能够满足更为严格的条件之后,才能在5年内逐年兑现。另一部分正数的财富增值花红则作为公司整体储备留存3到7年,以时间为兑换条件逐步发放。如出现回拨,我们会先从公司整体储备中扣除,若仍有差额,再从员工的财富增值花红储备中扣除。
我们的年度运营预算还包括有限的、以时间为兑现条件的联合投资单位,在7年或者12年内兑现。
为了努力实现我们的碳排放目标,我们对投资组合业绩征收碳排放费。这减少了我们在实现正数财富增值的财年派发的奖励,并在财富增值和投资组合回报为负数时增加回拨。我们的部分长期奖励与投资组合碳减排目标相一致,兑现与否取决于我们是否实现了这些目标,每个联合投资单位的兑现周期达12年。这使我们共同致力于实现我们的机构承诺,到2030年将投资组合的净碳排放量总和减少到2010年排放水平的一半,力争到2050年实现净零碳排放。
为了努力实现我们的碳排放目标,我们对投资组合业绩征收碳排放费。
投资共享计划使得我们与股东利益长期保持一致,在不同市场周期中实现公司业务表现的可持续发展。
作为利益共享的一部分,在财富增值和投资组合回报均为负数时,会进行花红回拨。
过去10年间,我们共回拨三次花红,其中有两次因递延奖励不够抵消过往财年的回拨资金而延至下一年度。这些回拨资金已在后续财富增值为正数的财年中获得填补。
截至2023年3月31日财政年度的1年期股东总回报率为负数,因此我们将从员工财富增值花红储备的结余以及过去财年未派发的财富增值花红储备中回拨资金。
我们制定了一项政策,从2023年4月1日起生效,一旦发现员工做出严重有损公司业绩或名誉的财务误报和/或不当行为时,公司将收回曾派发的奖励。
这一严谨的框架已历经考验,大家在不同市场周期中共同分享收益、承担风险和损失,进一步巩固资产所有者的精神。
(截至3月31日的财政年度)
图表注解